第十四章遇见故人-《奶爸文娱王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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但如此漂亮的,自己不可能没有记忆。
“对不起,我真想不起来你是谁?”洛克想了下,没有从记忆中找到一个适应的配对人,奇怪的问出来。
女子微笑看着洛克“我是许倩,不知道你这个蛤蟆还认不认识我?”
洛克脸一顿,蛤蟆,好久没有人叫自己这两个字了。
洛克确实是一只蛤蟆,蛤蟆却吃到了天鹅肉。
当初在大学,他可是有一个女友而且是初恋女友——石晓婷!
石晓婷当初是洛克大学公认的校花,入学才三天,就夺下校花的宝座,跟其同期的被网上评为全国第三才女的称号。
要知道洛克所读的大学在全国最多排到二十来名,上面的清华复旦都拉太远。
不过蛮桂市大学是全国少数最美最大的大学,而且还是建立在海边,虽然建立的时间才二十来年,但g省的大力发展,让蛮桂市大学成为全国有名的大学。
虽然如此,但像石晓婷这样能排进全国校花前十的,从来没有过。
可能以前有,但那时候没有网络,也不知道全国其他大学的校花长什么样子,没有对比性。
洛克的身份,当年泡上石晓婷,可是在蛮桂市大学引发轰动,多少人掉了一地眼,都无法相信这个事实。
石晓婷是蛮桂市大学十年来最美的校花,追她的人一个营也不为过,但结果却是洛克得手了,这可是典型的癞蛤蟆吃天鹅肉。
男生管洛克叫小白脸,狗蛋(走了狗屎运),而女生给洛克起的外号可就多了,最多的就是蛤蟆,本来叫癞蛤蟆的,但后来不知道谁说蛤蟆,就管洛克叫蛤蟆了。
这个蛤蟆两个字伴随洛克三年,直到毕业洛克才没有再听到这两个字,而现在在眼前这个女子嘴里说出来,洛克除了无奈,还能是什么。
许倩?洛克听到这个名字有了模糊的记忆,好像是自己班上的一个非常高挑的女子,整天带着一副厚重的眼睛,记忆中的许倩只有书,完全就是学霸,而那时候的许倩脸上长满了青春痘,而现在的许倩可是肤色非常的光滑,完全跟大学时候的许倩是两个样子。
“原来是你?这是你女儿?”洛克苦笑看着许倩。
许倩笑了“宝宝,叫哥哥!”
“不,妈妈,这个是怪叔叔,会抓宝宝的!”叫宝宝的女孩警惕的看着洛克。
洛克无奈的看着她,自己根本没有惹到她,就给自己按上了怪叔叔的名号了。
“我们坐坐吧!那边有间咖啡厅!”许倩好说好歹,总算是让宝宝放松了部分警惕,无奈的对洛克说。
洛克点点头,曾经的同学聊聊天也是不错,现在的自己又没有什么事情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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